公告自108年6月1日起受理109年度「補助業界開發國際市場計畫」(以下稱本計畫)之補助申請。
作者:經濟部國際貿易局-發展組第二科
檢視日期:2019-05-16
經濟部國際貿易局 公告
發文日期:中華民國108年05月16日
發文字號:貿展字第1087013536號
附件說明:109年度補助業界開發國際市場計畫作業原則
主旨:公告自108年6月1日起受理109年度「補助業界開發國際市場計畫」(以下稱本計畫)之補助申請。
依據:「辦理推廣貿易業務補助辦法」第6條附表補助計畫種類第5款規定。
公告事項:
一、目的:為鼓勵廠商以多元、創新或整合性之行銷作法,布建海外行銷通路,爰辦理本計畫之補助申請。
二、申請範圍:
(一)以「布建海外行銷通路」為主,廠商可於計畫中提出具多元、創新之方式或發揮整合性行銷效益之加值作法,惟補助範圍排除參展、拓銷團及買主媒合等推廣活動。
(二)布建通路態樣包括設立分公司、子公司、展示中心、發貨倉庫或其他相類似性質之據點及洽覓代理商/經銷商等。
三、申請補助計畫之執行期間:自109年1月1日起至109年11月10日止。
四、相關作業原則:有關申請資格、申請範圍、補助額度及條件、補助內容、注意事項及各式表格等,詳列於「109年度補助業界開發國際市場計畫作業原則」(如附件),並建置於「補助業界開發國際市場計畫」網站(www.imdp.org.tw),請自行下載參用。
五、申請期限、收件單位及地點、服務窗口:
(一)申請期限:自108年6月1日起至108年8月15日止;上述期間內以掛號郵寄,以郵戳為憑;親自送件者,須於收件單位正常上班日上班時間,自上午8時30分起至下午5時30分止送達,如非屬郵局投遞之其他方式(如:快遞、宅急便等)視同親送,逾期或逾時概不受理。
(二)收件單位:社團法人中華民國管理科學學會(地址:10013臺北市羅斯福路一段4號13樓之一)。
(三)服務窗口:陳宥里小姐,電話:(02)3343-5421,E-Mail:emma.chen@mail.management.org.tw;陳思婷小姐,電話:(02)3343-5415,E-Mail:venus@mail.management.org.tw。
六、經費來源:本部109年度推廣貿易基金項下編列補助經費,其相關預算須經立法院審議,屆時將依立法院通過之實際預算數為準。
發文日期:中華民國108年05月16日
發文字號:貿展字第1087013536號
附件說明:109年度補助業界開發國際市場計畫作業原則
主旨:公告自108年6月1日起受理109年度「補助業界開發國際市場計畫」(以下稱本計畫)之補助申請。
依據:「辦理推廣貿易業務補助辦法」第6條附表補助計畫種類第5款規定。
公告事項:
一、目的:為鼓勵廠商以多元、創新或整合性之行銷作法,布建海外行銷通路,爰辦理本計畫之補助申請。
二、申請範圍:
(一)以「布建海外行銷通路」為主,廠商可於計畫中提出具多元、創新之方式或發揮整合性行銷效益之加值作法,惟補助範圍排除參展、拓銷團及買主媒合等推廣活動。
(二)布建通路態樣包括設立分公司、子公司、展示中心、發貨倉庫或其他相類似性質之據點及洽覓代理商/經銷商等。
三、申請補助計畫之執行期間:自109年1月1日起至109年11月10日止。
四、相關作業原則:有關申請資格、申請範圍、補助額度及條件、補助內容、注意事項及各式表格等,詳列於「109年度補助業界開發國際市場計畫作業原則」(如附件),並建置於「補助業界開發國際市場計畫」網站(www.imdp.org.tw),請自行下載參用。
五、申請期限、收件單位及地點、服務窗口:
(一)申請期限:自108年6月1日起至108年8月15日止;上述期間內以掛號郵寄,以郵戳為憑;親自送件者,須於收件單位正常上班日上班時間,自上午8時30分起至下午5時30分止送達,如非屬郵局投遞之其他方式(如:快遞、宅急便等)視同親送,逾期或逾時概不受理。
(二)收件單位:社團法人中華民國管理科學學會(地址:10013臺北市羅斯福路一段4號13樓之一)。
(三)服務窗口:陳宥里小姐,電話:(02)3343-5421,E-Mail:emma.chen@mail.management.org.tw;陳思婷小姐,電話:(02)3343-5415,E-Mail:venus@mail.management.org.tw。
六、經費來源:本部109年度推廣貿易基金項下編列補助經費,其相關預算須經立法院審議,屆時將依立法院通過之實際預算數為準。